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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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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全面调查统计,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,保证准确、及时、全面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报表任务。
- 根据国家基本报表制度制发、管理全市各项统计报表,依法审批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发的统计表,规范全市统计工作和序和统计管理考核办法,依法审核各项报表数据质量,实行统计监督。
- 组织统计人员岗位业务培训和职称考评,加强基层统计业务辅导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,提高统计人员业务和政治素质。
- 协调和指导全市各乡镇统计站,市直(包括中央、省属)企业、事业、机关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活动;完成农业、工业、商贸、投资、交运、建筑、房地产、劳资、社会、国民经济核算等各项月、季、年报任务,确保各项报表全面、准确、及时上报。
- 配合国家开展农业普查、经济普查、人口普查等周期性普查,及时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。
- 开展常年性农村居民住户抽样调查、城镇居民住户抽样调查和企业抽样调查以及物价调查;完成规模以下工业、批零贸易业、餐饮业、建筑业等不定期抽样调查任务;配合市政府各部门完成“小康”监测、“妇纲儿纲”监测;实事评估;招商引资项目统计和督查等。
- 广泛开展调查研究,认真撰写统计分析和调查报告,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,为党政领导决策当好参谋。
- 根据本市决定政策、制度规划、科学管理的需要,及时搜集、整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资料,发布统计公报,编辑出版《临湘统计年鉴》。
- 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,提高社会各界统计法律意识,查处统计违法行为,为统计工作正常开展保驾护航。
- 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2006年8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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